「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提高虐待動物致死案件的刑責和罰金,以遏止類似事件發生;刪除動物須為「複數」的規定,增加暴力或凌虐動物致死者應依相關罰則論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動物權益、減少虐待動物事件的發生;解決現行法規不足以嚇阻虐待動物行為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可能虐待動物者、動物飼養者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刪除動物須為「複數」的規定,並增加暴力或凌虐動物致死者應依相關罰則論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虐待動物刑責和罰金有助於保護動物權益、減少虐待事件;疑慮:提高刑責可能增加司法負擔、過重處罰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界對於虐待動物定義、刑責和罰金提高的意見,以及對司法和社會的可能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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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呂玉玲、黃健豪等16人,當前社會動保意識提升,鑒於惡意傷害動物致死事件屢見不鮮,引起社會公憤,故有提高刑責、罰金之必要,並刪除動物須為「複數」之前提,增加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也應依相關罰則論處,以減緩虐待動物事件發生,落實動物權益之維護。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動物保護觀念於社會興起,惟虐待動物情事時有所聞,綜觀其他世界先進國家對於虐待動物之罰則,以美國、日本為例,美國最高處以七年監禁,日本則面臨最高五年監禁或五百萬日元罰鍰,顯見我國現行罰金及刑責無法有效遏止類似事件,難以達成動物保護之目的。
二、許多動物傷害案例,伴隨藥物、槍械之手段故意造成動物死亡,惟現有法規定罪前提以複數動物死亡為要件,故刪除此前提,並增訂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均應予以重罰,以嚇阻虐待動物之行徑再發生。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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