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強化身心障礙者保護機制,建立友善共融社會環境。草案旨在促進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享有基本自由和尊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權益和尊嚴,促進社會共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多條條文以強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CRPD精神,強化身心障礙者保護;疑慮:修正幅度大,實施困難,需充足資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意見,確保修正草案能有效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5-06-23
委員會審查2025-12-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林沛祥、廖先翔等16人,鑒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名稱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自民國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迄今已逾15年未進行大幅度修正,社會風氣與過往相比,已截然不同,舊時法條顯不合時宜。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強化身心障礙者保護機制,建立友善共融社會環境,讓身心障礙者能獨立生活,並且更有尊嚴地於社會中享有基本自由充分、平等享有,促進身心障礙者固有的尊嚴與尊重。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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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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