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調整食安基金用途。現行基金用於補助消費訴訟費用及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費用,提案新增比照菸品健康福利捐制度,每年提撥二分之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主張可將部分食安基金導向全民健保,以照護因黑心食品潛在受影響的國人健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消費者、食品業者,以及食安基金與健保財務的運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六條之一,於食安基金用途中新增每年提撥二分之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黑心食品危害需長期照護、基金部分來自罰鍰罰金應用於民眾健康,宜比照菸捐挹注健保;疑慮:食安基金與健保財源性質不同,挪撥比例是否排擠原有用途、與健保整體財務的關聯性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基金跨用途撥補常涉及專款專用爭點,可留意提撥後對原補助項目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林沛祥、陳菁徽、羅廷瑋、張嘉郡、傅崐萁等19人,鑒於近年食安事件頻傳,嚴重影響國人健康,重挫我國國際形象。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中食安基金之用途,在於補助消費訴訟費用及人體風險評估費用,惟黑心食品對於人體之影響甚遠,而食品安全問題是企業未盡社會責任,黑心商品毒素日積月累進入民眾體中,讓國人健康亮起紅燈,為使全民健康受到照顧,應比照菸品健康福利捐制度,食安基金每年提撥二分之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還國人一個公道。爰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內近年不時爆發食安事件,消費者因資訊不明,誤食黑心食品,身心健康大受影響,不但造成民心不安,也讓臺灣美食王國之美譽受到質疑,國際形象大打折扣。
二、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明定食安基金之用途,為補助消費訴訟之費用及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費用。惟黑心商品對於人體之危害,非短期可察覺,食品安全問題是企業未盡社會責任,黑心商品毒素日積月累進入民眾體中,讓國人健康亮起紅燈,而基金來源之一是違反本法之罰鍰部分提撥、罰金,應專用於照護民眾健康。
三、為使民眾健康受到完整照護,應比照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制度,食安基金每年提撥二分之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善盡政府照護人民之責。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