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2890000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2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將學校提供學生學習活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所需經費,改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提案理由為偏遠地區資源不足、人口外移老化,相關服務多仰賴學校承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偏遠地區學校與當地家庭在課後照顧及學習活動上的經費負擔可望減輕,由中央全額補助。
主要影響對象
偏遠地區學校、學生與家長及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六條第三項,將學生學習活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經費明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偏鄉校方與家庭負擔、落實教育機會平等。疑慮:中央財政支出增加、全額補助界線與既有經費分擔機制的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看到「全額補助」字眼,可一併關注財源從何而來與每年規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5-02
委員會審查2024-06-24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游顥、蘇清泉、邱鎮軍、顏寬恒等24人,鑒於偏遠地區因交通、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因素,致有教育資源不足之情形。為實現教育機會平等原則,確保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全額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提供學生學習活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所需經費,提升偏鄉地區教育發展,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偏遠地區因交通、生活機能不便及數位環境落差等因素,不僅造成教學資源不足之情形外,且存在社會經濟條件不佳,導致青壯人口外移、人口結構老化等問題,以致學生學習活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多仰賴偏鄉地區學校協助。
二、為鼓勵偏鄉地區學校持續提供相關服務並減輕校方與偏鄉地區民眾負擔,建議修正現行條文第三項,學校提供學生學習活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所需經費,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