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把年金給付金額的檢討調整週期由現行每四年一次縮短為每三年一次。並參酌勞工保險條例,新增當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時即啟動調整的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領取國民年金的國民(如未參加軍公教勞保的家庭主婦、無業者等)有機會在物價上漲時更快獲得給付調升,強化基本生活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國民年金各項給付的民眾,以及負責基金財務的主管機關與國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四條之一:將調整週期由每四年改為每三年,並於後段新增CPI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即啟動調整的條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物價變動反應較快,能即時保障領取者生活,並向農民退休儲金、勞保看齊;疑慮:增加給付頻率恐加重基金財務與國庫負擔,須評估財源是否足夠。
政治雷達小叮嚀
年金週期與啟動門檻怎麼定,牽動每月入帳金額與基金存續,可一起看給付調幅與財源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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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許智傑、蔡易餘、陳冠廷、莊瑞雄、郭昱晴等18人,依現行國民年金法(下稱本法)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我國國民年金係按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每四年檢討一次。惟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近年呈穩定成長之趨勢,為落實對領取國民年金之國民基本生活保障,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參照《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改為每三年調整一次。
二、鑒於現行機制對於物價變動反應較慢,爰參酌勞工保險條例,於後段新增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即啟動調整,以符合現實生活中物價水準之狀況。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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