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怠忽職守,從去(113)年11月迄今屢次承諾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卻一再跳票,更遲至本(114)年5月29日才撤回前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所提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罔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所定行政院院長之提名責任,更導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遭行政怠惰因而癱瘓,嚴重影響傳媒市場規範秩序及公眾之視聽權益。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案,並要求行政院儘速將提名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名單送交立法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針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怠忽職守、未依規定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提出譴責案。草案要求行政院儘速將提名名單送交立法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督促行政院儘速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解決委員會癱瘓問題,維護傳媒市場規範秩序及公眾視聽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行政院、立法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傳媒市場相關人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督促行政院院長履行職責、維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常運作;疑慮:可能涉及行政權與立法權的爭議、譴責案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草案需經立法院審議與公決,結果尚不確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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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7-04,2025-07-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7-04,2025-07-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8-01,2025-08-0
黨團協商2025-07-3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怠忽職守,從去(113)年11月迄今屢次承諾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卻一再跳票,更遲至本(114)年5月29日才撤回前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所提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罔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所定行政院院長之提名責任,更導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遭行政怠惰因而癱瘓,嚴重影響傳媒市場規範秩序及公眾之視聽權益。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案,並要求行政院儘速將提名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名單送交立法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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