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針對主委、副主委同時出缺或無法行使職權時的代理機制。增訂代理主委期間不得逾六個月,且卸任的代理主委不得再代理,避免長期代理常態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督促行政院盡速完成NCC正式人事提名與任命,維護獨立機關運作的民主正當性與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NCC組織運作、通訊傳播產業監理,以及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人事程序。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第五條增訂代理主委期間不得逾六個月、卸任代理主委不得再代理主委等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防止行政機關長期以代理架空法定任命程序,落實立法院同意權;疑慮:若同意程序卡關,期間限制可能造成代理空窗與運作困難。
政治雷達小叮嚀
NCC職權涉及媒體與電信監理,其首長代理規範變動可一併觀察與其他獨立機關修法的一致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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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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