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749000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4-11-1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NCC組織法第十六條,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提案理由指出立法院已完成NCC組織法修法、變更委員任用資格並刪除延任規定,但行政院拒絕公告新法施行,故主張刪除第十六條中授權行政院另訂施行日期的條款,並明定新法的施行,以便立法院依新法行使人事同意權審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使已通過的NCC組織法新法確定施行,立法院得依新法進行委員人事同意權審查,維護NCC作為獨立機關的運作。
主要影響對象
NCC及其委員、行政院與立法院,以及通訊傳播監理領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NCC組織法第十六條,刪除授權行政院另訂新法施行日期之條款,並明定新法修正之施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行政院以不公告施行架空國會修法、確保NCC獨立機關專業公正並落實人事同意權;疑慮:刪除行政院訂施行日期權限是否壓縮行政準備期、施行時點安排的妥適性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另一件NCC組織法第十六條提案同主題,焦點都在施行日期的權限歸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9-20,2024-09-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9-20,2024-09-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0-25,2024-10-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1-08,2024-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1-15,2024-11-1
三讀2024-11-15,2024-11-1
黨團協商2024-10-22
黨團協商2024-11-1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第二十二次會議已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組織法之修法,變更通傳會委員之任用資格,並刪除萬年延任之不合理規定。惟行政院卻刻意拒絕公告新法施行,嚴重踐踏國會修法之意旨。為維護通傳會作為獨立機關之專業公正性,使立法院依新法踐行人事同意權審查,爰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第十六條授權行政院另訂新法施行日期之條款,並明定新法修正之施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黃國昌吳春城麥玉珍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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