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督促行政院立即公布施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落實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由於行政院拒不公告新法施行,並指派不具資格委員延任,破壞法治原則。草案希望確保修法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獨立性和公信力,解決行政院濫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和資格。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立法院修法意旨,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疑慮:行政院可能認為需要更多時間處理人事審查案。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行政院對此草案的回應和未來可能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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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9-20,2024-09-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9-20,2024-09-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