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修正離島建設條例,以回應離島發展需求,重點包括提供租稅優惠、放寬非自用住宅認定要件、保障離島產業勞動力等。草案擬修正條文包括第十條、第十條之三及第十七條,期望能縮短本島與離島的發展差距。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離島居民,改善生活機能和產業發展,解決就醫、就學、就業等需求;同時有助於縮短本島與離島的發展差距。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離島居民和企業,涉及生活、產業發展和勞動力供給。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三及第十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供租稅優惠有助於降低離島地區營運成本,鼓勵業者進駐;放寬非自用住宅認定要件滿足離島居民合理需求;保障離島產業勞動力解決缺工問題。疑慮:強制僅以戶籍登記作為非自用住宅之認定要件可能被濫用;對離島產業勞動力保障可能增加企業營運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發展需求與法規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