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3980000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三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最新進度
2026-07-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旨在修正離島建設條例,以回應離島發展需求,重點包括提供租稅優惠、放寬非自用住宅認定要件、保障離島產業勞動力等。草案擬修正條文包括第十條、第十條之三及第十七條,期望能縮短本島與離島的發展差距。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離島居民,改善生活機能和產業發展,解決就醫、就學、就業等需求;同時有助於縮短本島與離島的發展差距。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離島居民和企業,涉及生活、產業發展和勞動力供給。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三及第十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供租稅優惠有助於降低離島地區營運成本,鼓勵業者進駐;放寬非自用住宅認定要件滿足離島居民合理需求;保障離島產業勞動力解決缺工問題。疑慮:強制僅以戶籍登記作為非自用住宅之認定要件可能被濫用;對離島產業勞動力保障可能增加企業營運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發展需求與法規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離島建設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依離島建設條例精神協助旗津地區交通建設看解析 ›「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離島建設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