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將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納入健保費補助對象,所需保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理由是原住民平均餘命較短,欲提升離島原住民生活品質與福利。
能幫助到什麼
可減輕離島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的健保費負擔,呼應原住民健康落差並提升其醫療可近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離島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健保主管機關與中央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第二項,增訂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應自付的全民健康保險保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住民平均餘命較短,補助健保費可提升離島原住民福利與健康保障;疑慮:擴大全額補助對象的財政負擔與排富與否、與現行中低收補助的銜接,須審慎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健保費補助修法的關鍵在財源與對象範圍,可留意審議時是否附補助人數與經費估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