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擴大離島地區營業稅免稅範圍至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現行條文僅豁免「營業人」的營業稅,草案希望納入公益團體,減輕其營運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離島地區的公益團體,減少其營運成本,促進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離島地區的公益團體和教育、文化、慈善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新增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稅收優惠助益離島公益團體,促進地方發展;疑慮:可能減少政府財政收入,需評估實施成效與公平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經濟發展需求與財政收支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