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旨在強化兒少權益保障、確保高齡者照護及年金永續發展,重新劃分衛福部次級機關的權責。草案提出修正衛福部組織架構,以適應社會變遷的現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兒少權益的保障、高齡者的照護以及年金制度的永續發展,解決現行組織架構可能面臨的挑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及其次級機關的人員、業務運作和相關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兒少權益保障、確保高齡者照護及年金永續發展;疑慮:重新劃分權責可能造成組織運作的混亂或不確定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修正後的條文能有效解決現行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26,2026-06-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李昆澤、邱志偉等16人,為因應社會變遷之現狀,強化兒少權益保障,確保高齡者照護及年金永續發展,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衛福部次級機關之組織架構,並重新劃分其權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因應社會變遷之現狀,強化兒少權益保障,確保高齡者照護及年金永續發展,修正衛福部次級機關之組織架構,並重新劃分其權責。
二、考量衛福部部國民年金業務依國民年金法第四條規定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刪除國民年金局設立前業務安排事項文字。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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