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新增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集中長照業務權責、深化兒少福利政策。草案旨在改善現行長照業務分散的缺失,精進組織效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兒少及家庭,解決現行社會福利體系的缺失。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兒少及家庭、相關社會福利工作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新增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兒少及家庭支持署。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集中長照業務權責、強化兒少福利政策;疑慮:新設機構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業務重疊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3-13,2026-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顏寬恒、蘇清泉等16人,鑒於我國人口結構變遷,長照需求與兒少保障益顯重要。為改善現行長照業務事權分散之缺失,並深化兒少福利政策,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配合規劃新設「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及「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精進組織效能,完善社會福利體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