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旨在打擊「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毒品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所導致的毒駕等公共危害事件。草案希望透過規範電子菸產品的流通和使用,來降低相關違法行為對民眾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威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杜絕依托咪酯類毒品的違法使用和流通,減少毒駕等公共危害事件,保障民眾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子菸產品業者、網路平台業者、民眾安全和社會治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打擊毒品犯罪、減少公共危害事件;疑慮:可能過度監管電子菸產品業者、影響合法業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謹慎評估監管措施與業者權益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李坤城、何欣純等19人,根據交通部道路安全統計2026年1、2月僅短短2個月時間,吸毒後駕駛已經害死55名無辜民眾,造成民眾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傷亡威脅。於此同時,根據警政署統計自2024年8月依托咪酯列管以來,截至2026年4月底止,全國已查獲該相關毒品犯嫌竟達2萬1,000人,查扣依托咪酯類毒品高達849.5公斤,顯已挑戰法律底線,而究其禍首之一為「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毒品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導致毒駕等公共危害事件頻傳。另為防堵含依托咪酯類毒品之電子菸產品四處流竄,效杜絕上開違法物品之使用及流通、快速處理相關違法物品、明確網際網路違法行為之認定及各網際網路相關業者之義務及責任,爰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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