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針對毒駕初犯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考領,並強制完成勒戒或戒治程序;加重處罰同車成年乘客的連坐責任。目的是為了遏止日益嚴重的毒駕問題,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人避免毒駕帶來的交通安全風險,減少相關事故的發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毒駕駕駛人、同車成年乘客以及交通安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新增初犯直接吊銷駕駛執照、強制勒戒或戒治等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效遏止毒駕、保障國人安全;疑慮:可能侵害駕駛人權益、加重處罰可能引發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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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林沛祥等18人,近年毒駕已成我國最大交通問題,移送件數每年暴增,並導致多人傷亡,成為交通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威脅國人安全。為保障國人生命、健康與財產之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初犯即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考領,且重新考領前須強制完成勒戒或戒治程序;同時沒入該車輛,提高罰鍰為二十四萬元。另加重成年同車乘客之連坐行政責任,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十二個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毒駕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與公眾生命財產。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4月共查獲4,725起毒駕,較去年同期狂飆近3倍,平均每天近40件在路上流竄。今年前四個月毒駕件數已超越2024年全年總數2,619件,其攀升規模更超越2025年全年8,659件之態勢,顯見毒駕已成為治安一大危機。
二、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初犯即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考領,且重新考領前須強制完成勒戒或戒治程序;同時沒入該車輛。另加重成年同車乘客之連坐行政責任,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十二個月。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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