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1040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針對毒駕行為提高罰鍰額度,新增加重處罰情形,並擴大交通安全共識;草案希望藉此嚇阻毒駕行為,減少相關事故發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減少毒駕事故發生,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同時對毒駕行為人起到嚇阻作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毒駕行為人、汽機車駕駛人及所有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提高毒駕罰鍰額度,新增第八項加重處罰情形,及後續項次調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鍰額度有助嚇阻毒駕行為;疑慮:加重處罰可能增加駕駛人負擔,影響駕駛人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修正條文的實際執行效果及對社會大眾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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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26,2026-06-3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廖偉翔、林沛祥、羅廷瑋等18人,年來,國內毒駕引起的重大傷亡慘劇頻傳,逆向衝撞、連環車禍屢見不鮮。根據官方統計,毒駕案件從2024年的2,619件,至2025年已恐怖暴增至8,659件,呈現數倍的失控成長。除了刑法修正外,關於汽機車駕駛人、所有人以及駕駛動力機械相關之規範也應一併修正,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警政署統計資料,113年毒駕移送案件為2,131件,發生90件毒駕事故,造成11人死亡、85人受傷;至114年,毒駕移送案件暴增至8,659件,較前一年增加超過四倍。此數據顯示現行罰鍰額度使多數犯罪者抱持僥倖心理,認為違法成本低而一再以身試法。因此提高汽機車駕駛人毒駕之罰鍰以達嚇阻之效。
二、第八項新增,毒駕行為人若曾因毒駕受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者,明知已喪失駕駛資格卻借用、租賃駕駛非本人所有之汽機車並再犯毒駕,顯示其對道路交通安全之漠視、以及對其他用路人權益之威脅甚大,爰明定加重罰鍰二分之一。
三、第八項後項次依序順延。
四、酒駕同車乘客須負法律責任建立在透過罰鍰將乘客變為監督者,在酒駕發生前勸阻駕駛者實施犯罪,毒駕應採取相同防禦機制,擴大交通安全共識。
五、針對酒駕、毒駕累犯者,即便未肇事造成他人傷害,其漠視公共安全、枉顧他人行車權益之行為影響重大,修法增加沒入車輛之懲罰。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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