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條文,擴大藝文活動票券管理的範圍、強化主管機關調查取締黃牛票的效能、以及規範網際網路平臺業者的責任,以因應數位化及網路化的票券交易模式變化。該草案旨在完善藝文活動票券管理機制,維護票券市場正常流通秩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藝文活動主辦方、票券買賣雙方,解決黃牛票問題及票券市場亂象;同時有助於主管機關更有效地取締黃牛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藝文活動主辦方、票券買賣雙方、網際網路平臺業者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範圍擴大至「藝文活動票券」、增列協力機關及業者提供協助之法律依據、規範網際網路平臺業者於接到通知時應採取的措施。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藝文活動票券管理、強化黃牛票查處、因應數位化票券交易變化;疑慮:對網際網路平臺業者增加監管可能影響業者經營自由、對民眾購票權益的保障是否足夠。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業者權益與民眾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