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檢討現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構成要件導致的認定困難,並補強數位跟騷、個資冒用與被害人保護。同時擴大相對人處遇措施,並增訂依法執行職務等豁免條款。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跟蹤騷擾被害人(含數位跟騷、個資被冒用者)可獲更完整的保護令與保護機制,對高再犯行為人也有更多處遇手段。
主要影響對象
跟蹤騷擾被害人及家屬、相對人(行為人)、執法與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部分條文修正,涉及構成要件、保護令內容、被害人個資與損害回復、相對人處遇及豁免事由;具體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要件造成認定落差、保護不足,應強化被害人保護與處遇;疑慮:有意見關切構成要件放寬後的適用界線,以及對合法行為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要件如何界定直接影響哪些行為受規範,建議關注後續審查時的條文用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