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強化保護令制度,及時阻止加害人持續騷擾被害人,補強制度缺口。草案希望建立更即時有效的防護機制,確保被害人生命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避免持續受到跟蹤騷擾,解決現行保護令制度執行上的落差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跟蹤騷擾案件的被害人與加害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保護令制度,及時阻止加害人騷擾,確保被害人安全;疑慮:可能涉及加害人權益限制,執行上可能出現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修正案的意見與執行上的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謝龍介等16人,近年社會頻傳跟蹤騷擾案件,部分甚至演變為重大傷害與致命事件,顯示現行保護令制度雖能禁止加害人接近或聯繫被害人,但在執行上仍存在明顯落差。由於多數措施僅能事後追究,難以及時阻止加害人持續尾隨、監視或侵擾,被害人長期處於恐懼與威脅之中,社會亦高度關切。為補強制度缺口,並建立更即時有效的防護機制,爰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被害人生命安全,展現國家防制跟蹤騷擾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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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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