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以解決違法性影像網站轉換網域後再度散布性影像的問題,加速限制接取行政時效,並明確規範性影像案件電子化行政處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避免二度傷害,並加速對違法性影像網站的處理。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性侵害犯罪被害人、違法性影像網站經營者及網路使用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部分條文以規範性影像案件電子化行政處分及限制接取違法性影像網站的行政時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速處理違法性影像網站,減少被害人二度傷害;疑慮:可能影響網路言論自由,網站經營者權益受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被害人權益與網路言論自由及網站經營者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徐富癸、賴惠員、賴瑞隆、沈伯洋等16人,考量部分違法性影像網站經限制接取後,又轉換網域再度散布性影像之情事,造成被害人嚴重二度傷害。為解決此類困境,加速對類此網站限制接取之行政時效,及法律明確規範性影像案件電子化行政處分之必要,參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爰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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