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8080000

「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鐵路法》第七十一條,增列對旅客在車站、月台及車廂內亂丟廢棄物、嚼檳榔飲酒、大聲喧嘩外放影音、月台嬉戲跨越警戒線、電扶梯逆向奔跑等行為的罰鍰,並增訂違規抽菸會同鐵路警察處理及授權站車人員會同警察強制違規者離開的程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鐵路站車人員對失序與違規行為將有更明確的處理依據,有助維持車站秩序、公共安全與旅客乘車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鐵路旅客、鐵路站車及警察人員、鐵路經營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十一條,增列各類廢棄物及干擾、危險行為的罰鍰;增訂第二項違規抽菸會同鐵路警察處理程序,原第二項移列第三項並明定會同警察強制違規者離開及未乘車區間運費不退。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缺乏明確法源、站務人員無執法權致勸導效果有限,修法可有效維持秩序與安全;疑慮:裁罰樣態增加與強制離開規定,須注意執行尺度與旅客權益保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把多種車站脫序行為入法開罰,可留意各行為對應的罰鍰額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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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12,2026-06-1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蘇清泉、王鴻薇、廖先翔等18人,有鑑於現行鐵路法對於旅客不理性及違規行為樣態缺乏管理的明確法源,且站務人員並未授與執法權,以致勸導效果有限,影響民眾乘車權益及危害公眾利益至鉅,造成社會不良風氣。為完善管理與維持安全及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有效提升車站秩序、公共安全與旅客乘車品質,爰擬具「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車站與月台內跨越警戒線、逆向搭乘電扶梯、追逐奔跑,以及隨地吐痰、吐檳榔汁、丟棄菸蒂、口香糖與瓜果皮核等情事頻仍,不僅造成環境髒亂,更提高旅客滑倒、跌落月台與設備卡滯的風險。爰修正第七十一條,明列拋棄口香糖渣、檳榔渣、紙屑、菸蒂、瓜果或其皮、核、汁、渣等一般廢棄物之處罰。
二、針對車廂及車站內新興之干擾行為,增列禁止於站區或車廂內嚼食檳榔、飲酒,或大聲喧嘩、使用手機擴音、外放影音或遊戲聲音等干擾他人行為。同時,將「於月台上嬉戲、跨越黃色警戒線,或於電扶梯上不按遵行方向行走或奔跑」等危險行為列入罰鍰範圍。
三、為解決過去單憑站、車人員難以有效維持秩序之困境,增訂第二項明定違規抽菸者之會同鐵路警察處理程序;並將原第二項移列第三項,明確授權鐵路站、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違規者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且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以賦予明確回歸公權力的法律依據。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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