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新增對鐵路運輸中影響公共秩序和行車安全的現代化違規行為的處罰與管理規定,以維護車站秩序和乘客安全。現行法規對跨越月台警戒線、大聲喧嘩等行為處罰不明確,修正草案旨在健全鐵路機構管理授權,確保大眾運輸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鐵路機構有效維護車站秩序和公眾乘車安全,確保乘客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新增對現代化違規行為的處罰與管理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和秩序;疑慮:處罰規定可能過於嚴苛,影響乘客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修正草案對鐵路運輸實務的適用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6人,有鑑於現行鐵路運輸環境與旅客乘車樣態日趨多元,站區與大眾車廂內之公共秩序、行車安全以及防範高風險違規行為之維護工作,至關重要。惟查,現行條文對於部分影響大眾行車安全、站區秩序之現代化違規樣態(如:跨越月台警戒線、大聲喧嘩、使用手機擴音等),尚缺乏明確且與時俱進之處罰與管理法源,致使第一線站務及車長人員於執行勸導時成效有限,難以有效維護整體車站秩序與公眾乘車安全。為健全鐵路機構之管理授權、明確化法規適用範疇,以符合現行鐵路運輸實務需求,並確保大眾運輸安全,爰擬具「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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