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方向是強化廢棄物流向管理、健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制度、擴大生產者責任、導入科技執法,並加重非法棄置的刑責。提案理由是因應循環經濟與淨零排放政策,以及非法棄置等環境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提升廢棄物流向的可追溯性、嚇阻非法棄置、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並讓生產者承擔更多回收處理責任,改善環境負荷。
主要影響對象
事業廢棄物產生與處理業者、清運與再利用業者、地方環保稽查單位及周邊居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涉及流向管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生產者責任、科技執法與非法棄置刑責;具體增修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流向管理與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有助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疑慮:合規成本上升對業者負擔、科技執法的程序與認定標準待明確,條文細節尚未揭露。
政治雷達小叮嚀
環境修法重點常在執行面,建議關注科技執法的蒐證程序與生產者責任的範圍界定,避免立意良善卻難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羅智強、邱鎮軍等17人,鑒於近年我國面臨環境負荷超載、資源耗竭及非法棄置廢棄物等問題日益嚴重,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範已難因應循環經濟及淨零排放政策需求。為強化廢棄物流向管理、健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制度、擴大生產者責任、導入科技執法並加重非法棄置刑責,以建構完善之資源循環與環境保護法制,爰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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