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以加強維護醫療人員安全和就醫秩序。草案希望藉此改善即時處置和執法協助機制,並加強罰鍰力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醫事人員與緊急醫療救護人員確保人身安全,解決醫療暴力及妨害醫療業務事件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醫療機構及違法違規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四條明確警察機關即時到場處置及證據保全協助機制;修正第一百零六條提高行政罰鍰額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醫療人員安全和就醫秩序;疑慮:提高罰鍰可能過度懲罰,執法難度增加。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於草案修正的意見和實際執行面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29,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5-29,2026-06-0
委員會審查2026-06-10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廖偉翔、林沛祥等16人,鑒於近年醫療暴力、辱罵滋擾及妨害醫療業務執行事件仍時有所聞,不僅危及醫事人員與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之人身安全,亦影響醫療秩序及民眾就醫權益。現行規範雖已設有行政裁罰及刑事責任機制,惟對於即時處置、執法協助及罰鍰強度仍有精進空間。爰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維護安全醫療環境,保障醫療人員執業安全及確保國人就醫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醫療機構係提供診療、急救及公共衛生服務之重要場所,醫事人員與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業務時,應受安全且不受干擾之工作環境保障。惟近年醫療暴力及妨害醫療業務事件仍屢有發生,對醫療秩序及病人安全造成實質影響。
二、現行第二十四條對妨礙醫療業務行為已有禁止規範,惟對警察機關即時到場處置及證據保全協助機制尚欠明確,爰予修正,以提升現場應變及執法效能。
三、現行第一百零六條雖設有行政罰與刑事責任,惟行政罰鍰額度施行多年,對部分違法行為之嚇阻效果有限,爰適度提高罰鍰,以強化制度實效。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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