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6條規定補助原住民高中生助學金、減免專科以上學雜費,但補助與減免額度自107年起逾八年未調整。本案修正第26條,主張增訂自116年起、每兩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補助與減免額度的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原住民學生的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隨物價滾動調整,減輕經濟壓力,回應原住民大專在學率落差擴大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就讀高中及專科以上的原住民學生與其家庭,以及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6條,增訂第4項:第1項補助及減免額度自116年起、每兩年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補助逾八年未調且原住民在學率落差擴大,應隨物價調整以保障受教權;疑慮:關注經費來源與調整機制的長期財政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核心是把補助與物價連動,建議關注調整公式與配套經費是否到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