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條文,將中央原住民族教育預算比率由不得少於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1.9%提高至3%,並強化高等教育補助、學生資源中心人力保障。另要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一定比例的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員工每年參與至少2小時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原住民族教育財源穩定性,強化高教與校園支持系統,並透過反歧視教育促進社會理解。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學生、原住民族教育機構、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員工及相關財團法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提高中央原住民族教育預算比率至3%;明定高等教育及學生資源中心經費補助與人力保障;增訂重點產業人才培育鼓勵措施;增訂機關員工每年至少2小時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住民人口增幅高而預算比率逾十二年未調整,提高比率與反歧視教育可健全資源並促進平權;疑慮:固定預算比率與強制教育時數涉及財政排擠與執行成本,適用對象與時數認定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固定預算比率的修法常牽動財政,建議對照各機關預算規模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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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2026-05-22,2026-05-2
交付審查2026-05-22,2026-05-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鑒於近年原住民族人口持續成長,原住民族高等教育、文化支持及人才培育需求日益增加,惟現行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規定之預算編列及補助機制仍屬彈性或鼓勵性質,難以穩定支持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之長期發展。另面對國家重點產業人才需求,以及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認識不足與歧視問題,均有進一步強化制度之必要。為健全原住民族教育資源配置、強化高等教育與校園支持系統,並深化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爰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中央政府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之預算比率,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一點九。惟原住民族人口自民國一百零二年至一百十四年間增幅已達百分之十九,現行預算比率逾十二年未調整,已難反映人口現況及教育需求。為強化原住民族教育資源投入,爰修正將預算比率提高至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三,以符合原住民族人口占全國人口之比例。
二、現行對於原住民族高等教育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專班及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經費補助,欠缺穩定財源保障。為強化原住民族高等教育與文化支持系統,明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予以補助,並強化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責人員之薪資、考核及職涯發展保障,以穩定專業輔導人力及提升學生支持功能。
三、為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及因應國家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明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依人才需求調查結果,鼓勵大專校院調高原住民學生外加名額比率或開設專班,並優先輔導半導體、人工智慧、長期照顧、低軌衛星等重點產業人才之培育,以強化原住民族青年之就業及產業參與機會。
四、近年社會仍存在對原住民族之刻板印象及歧視問題,為深化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權、多元文化及反歧視觀念之理解,明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其員工每年應參與至少二小時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課程,以建構多元包容之社會文化環境。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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