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404000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最新進度
2026-06-0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將選舉權年齡由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理由為與民法成年、公投法及甫施行的青年基本法的十八歲基準接軌。
能幫助到什麼
讓十八歲青年取得地方公職與立委等選舉的投票權,主張可完成青年基本法要求的法制銜接、落實青年參政。
主要影響對象
年滿十八歲未滿二十歲的青年、各政黨與選務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將選舉權年齡由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原文未附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民法公投法青年基本法接軌、世代正義、國際潮流;疑慮:憲法規定的下修可能須經修憲,否則效力存疑。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多件不同黨團提出的同主題版本並存,可留意各版本差異與整合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委員陳玉珍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淑芬等23人及委員看解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