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等19位委員提案增訂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七條之一。配合同批提出的民法離婚與贍養費等修正(憲判字第四號判決),增訂施行法條文以處理新舊法適用的銜接。提案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明定民法離婚相關修正的新舊法適用規則,使離婚事由、贍養費等變動在實務上有清楚的過渡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離婚相關案件的當事人,以及處理家事案件的司法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為增訂親屬編施行法第7條之1,作為民法離婚修正的施行銜接條文,未附條文全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作為民法修正的必要配套,確保新制適用明確;疑慮:新舊法銜接的具體界線需與民法本體修正一併審酌。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施行法多處理過渡適用,建議與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202110212240000)一起看才完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