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830000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推動循環經濟。主張擴大責任業者範圍、統一再利用管理事權、導入科技執法並加重環境損害刑責,以遏止非法棄置、落實污染者負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把更多責任業者納管、統一再利用標準、以科技掌握流向並加重刑責,回應民眾對流向管控不足與非法棄置的關注。
主要影響對象
擴大納管的責任業者、再利用業者、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受非法棄置影響的居民與土地。
修正了哪些條文
說明欄未列具體條號,修正方向為擴大責任業者範圍、統一再利用事權、導入科技執法、加重環境損害刑責。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責任、統一事權、科技執法與加重刑責可有效遏止非法棄置並落實污染者負責;疑慮:責任擴大與加重刑度涉及業者成本與比例原則,科技蒐證的資料運用須有界線。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多版本併案,建議比對各版「責任業者範圍」與「刑度」的具體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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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委員會審查2026-05-18
委員會審查2026-05-21
委員會發文2026-06-04
委員會發文2026-06-05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蘇清泉、許宇甄等19人,鑒於我國面臨環境負荷超載、資源耗竭等挑戰,為實現二○五○年淨零排放之目標及零廢棄之願景,亟需從線性經濟轉型為循環經濟,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為解決廢棄物流向管控機制不足及非法棄置引發環境風險等民眾高度關注議題,並同步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實有全面檢討現行規定之必要。期透過擴大責任業者範圍、強化再利用管理事權統一,並導入科技執法與加重環境損害刑責以遏止非法棄置,建構相應之廢棄物管理機制,以達「落實污染者負責、有效排除環境危害」之政策目標,爰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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