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徐欣瑩、林沛祥等21位委員提案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回應技職校院專業教師招募困難。主要將現行專業教師須具一年業界實務經驗的「強制門檻」,改為「優先聘任」原則,並增訂「先聘後補」機制,要求新聘教師於任職五年內補足實務經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放寬技職專業師資的聘任門檻,讓學校較易即時補足缺額,緩解專業群科師資短缺對學生受教權的影響。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技職校院、專業群科師資與技職學生,以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將專業教師須具一年業界實務經驗之「強制門檻」改為「優先聘任」原則;增訂「先聘後補」機制,要求新聘教師於任職五年內補足實務經驗,並授權訂定配套辦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師資荒、兼顧用人彈性與學生受教權;疑慮:放寬業界經驗要求恐影響技職教學的實務品質與師資專業把關。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核心在門檻彈性與品質把關的拿捏,可留意後續配套辦法如何規範補足經驗的標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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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林沛祥等21人,鑑於現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強制要求技職校院專業教師須具備一年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雖立意良善,然在產業薪資與教職待遇差距擴大下,致使專業群科師資招募極度困難,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為兼顧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精神與解決師資短缺之燃眉之急,爰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改採「優先聘任」原則,並增訂在職進修補足經驗之配套機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案修正係為解決技職校院因業界薪資落差致師資招募困難之現況,修正重點在於將現行一年業界經驗之「強制門檻」調整為「優先聘任」,以擴大選才範圍並即時填補教學缺口。同時增訂「先聘後補」機制,要求新聘教師於任職五年內補足實務經驗,並授權訂定相關配套辦法,確保在維持務實致用教學品質的前提下,兼顧用人彈性與學生受教權益。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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