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主張將「尊嚴勞動」與勞動教育的精神向下扎根。內容包括在各級學校推動勞動教育、讓學生認識勞動權益與救濟管道,並要求師資培育課程納入勞動教育相關課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學生可更早建立勞動權益意識與職場銜接概念,並為現行勞工教育提供明確法源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教師與師資培育機構,並間接影響未來勞動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將勞動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與師資培育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勞動教育向下扎根有助保障未來勞工權益、促進勞雇和諧;疑慮:增加課程與師資培育負擔,且教學內容如何維持中立與實用性需要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課綱與師培相關修法,建議留意教育主管機關對課程安排可行性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11,2024-10-1
交付審查2024-10-11,2024-10-1
撤案2025-06-20,2025-06-2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牛煦庭、謝龍介等17人,鑑於尊嚴勞動是現今國際社會重要之人權保障,所有受僱者皆為勞動者,亦應具有於工作付出心力之歷程中,受到尊嚴對待的權利。教育為國家之本,亦是人力資產的基石,為使尊嚴勞動與勞動教育的核心價值能於孩童學習歷程時,即耳濡目染、向下紮根,踐行憲法保障人民教育基本權、生存權、工作權以及基本國策的精神,以協助受僱者能珍視自我勞動力的付出,並能提升勞動權益的意識,理解尋求協助與救濟管道,以能真正在工作環境中,尋找到自我實現的美好。是以,各級學校作為學生學習與人格形塑階段的重要場域,更應於各級學校進行啟迪勞動教育之精神,引導學生萌生尊嚴勞動之意識、習得勞動權益之神聖與保障,以及權益救濟與資源尋求的管道,與未來職涯發展與職場工作能有所銜接。為現行辦理勞工教育確立法規依據,以利增進勞工權益提升、勞雇關係和諧、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此外,師資培育端的課程應加入勞動教育之相關課程,幫助將教職當成終生志業者,具備足夠之勞動教育知能,於教學現場實踐。爰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鑑於尊嚴勞動是現今國際社會重要之人權保障,所有受僱者皆為勞動者,亦應具有於工作付出心力之歷程中,受到尊嚴對待的權利。教育為國家之本,亦是人力資產的基石,為使尊嚴勞動與勞動教育的核心價值能於孩童學習歷程時,即耳濡目染、向下紮根,踐行憲法保障人民教育基本權、生存權、工作權以及基本國策的精神,以協助受僱者能珍視自我勞動力的付出,並能提升勞動權益的意識,理解尋求協助與救濟管道,以能真正在工作環境中,尋找到自我實現的美好。
二、各級學校作為學生學習與人格形塑階段的重要場域,更應於各級學校進行啟迪勞動教育之精神,引導學生萌生尊嚴勞動之意識、習得勞動權益之神聖與保障,以及權益救濟與資源尋求的管道,與未來職涯發展與職場工作能有所銜接。為現行辦理勞工教育確立法規依據,以利增進勞工權益提升、勞雇關係和諧、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此外,師資培育端的課程應加入勞動教育之相關課程,幫助將教職當成終生志業者,具備足夠之勞動教育知能,於教學現場實踐。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