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部分條文,重點在於保障學生勞動權益、提升教育品質及產業適應性,解決學生勞動權益與法令教育不足、課程與產業需求落差擴大等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技職學生,解決其勞動權益與法令教育不足問題;同時幫助產業提升勞動者素質與職場安全意識。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重點在於將技職教育從單純培養技能,提升為同時重視勞動權益、職場安全與人格尊嚴的完整教育體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學生權益、提升教育品質及產業適應性;疑慮:課程更新指標與法定資源支持是否到位、產學合作治理是否有效、草案實施後可能出現的爭議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草案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草案實施後能有效解決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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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羅廷瑋等17人,鑑於我國技術及職業教育面臨學生勞動權益與法令教育不足、課程與產業需求落差擴大、產學合作制度規範不明等問題,爰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學習內容、課程設計與資源、產學合作治理及師資培育四面向,保障學生權益,提升教育品質及產業適應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次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並非零星條文調整,而是一套相互扣連、前後一致的制度性改革。其核心精神,在於將技職教育從單純培養技能,提升為同時重視勞動權益、職場安全與人格尊嚴的完整教育體系。
一、第九條修法的核心,在於讓學生在進入職場前,就具備基本的勞動權益認知與職場安全意識,將「尊嚴勞動」與「風險預防」前移到教育階段。這不是把學生當成勞工管理,而是透過教育機制,強化其自我保護能力,避免在職業探索與實習過程中成為制度下的弱勢者。
二、第十一條修法的重點,在於讓技職課程真正回應科技發展與產業需求,縮小長期存在的學用落差。透過明確的課程更新指標與法定資源支持,確保課程設計不只停留在制度宣示,而能在師資與設備到位的前提下實際落實,使技職教育具備前瞻性、在地性與實用性。
三、第十七條修法的關鍵,在於以法律明確界定產學合作的教育本質與治理底線,將原本分散於行政指導的規範上升為具拘束力的法制架構。透過保障學生權益、強化契約與查核機制,避免產學合作淪為市場交易,確保其在法治軌道下運作,真正服務於教育提醒與公共利益。
四、第二十四條修法從師資源頭著手,確保教師具備勞動法規與職場安全的專業素養,使學生所學能真正落實於教學現場。結合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條的制度設計,本次修法形成一套前後銜接、彼此支撐的完整體系,從教育端預防勞動風險、以法律補強制度缺口,為技職教育建立兼顧安全、權益與尊嚴的長期發展基礎。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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