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廖偉翔等19位委員針對醫療法第102條提案。現行對違反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含三班護病比)僅處1萬至5萬元罰鍰,提案認為金額過低難以嚇阻,擬提高罰鍰並依醫院層級分級處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醫院違反護病比的違規成本,提案方認為有助落實人力配置、保障病人安全與醫護勞動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等醫療機構,以及醫護人員與住院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醫療法第102條,針對違反三班護病比等設置標準者,按醫院層級(地區、區域、醫學中心)分級提高罰鍰額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罰鍰與營運規模不成比例、強化三班護病比落實;疑慮:罰則加重是否能解決根本人力不足、分級處罰標準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罰則加重類修法可關注是否搭配人力供給面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鄭正鈐、許宇甄、洪孟楷等19人,鑒於醫療機構「三班護病比」係維護病人安全、確保醫療品質之核心指標,且直接影響醫護勞動權益。現行《醫療法》對於違反設置標準之處罰額度過低,未能充分反映其嚴重性,恐致制度淪為虛設。為有效嚇阻違規行為並建構安全醫療環境,爰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醫療機構之「三班護病比」乃攸關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之核心指標。現行法規對於違反設置標準之處罰,僅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裁罰金額顯與醫療機構之營運規模不合比例,難以產生實質警示效果,致影響制度之落實。
二、為強化醫療人力配置規範之遵循,爰針對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授權所定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有關「三班護病比」之規定,明定較高額度之罰鍰,並依醫院層級(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採分級處罰,以強化行政手段,確保醫療品質。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醫療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