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7050000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方向是配合循環經濟趨勢,強化生產者責任、擴大新興廢棄物納管、統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權,並導入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及健全債權保全與連帶責任機制。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強化廢棄物流向管控與資源循環,對環境品質、受非法棄置影響的居民及推動循環經濟的產業有所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製造與進口業者、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業者、環保主管機關與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部分條文修正,案由列出強化生產者責任、擴大新興廢棄物納管、統一再利用事權、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及債權保全與連帶責任等方向,原始資料未附逐條條號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以清除處理為主的模式難因應循環經濟趨勢,需強化生產者責任與執法工具以保障環境永續;疑慮:生產者延伸責任與連帶責任擴張會增加業者負擔,科技執法與罰則範圍須兼顧比例原則與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廢棄物清理法本會期有多個併送版本,建議與其他版本對照差異後再判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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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委員會審查2026-05-18
委員會審查2026-05-21
委員會發文2026-06-04
委員會發文2026-06-05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蘇清泉、鄭正鈐等21人,有鑑於近年面臨環境負荷超載、資源耗竭及氣候變遷風險升高之挑戰,現行以清除處理為主之管理模式,已難因應國際循環經濟之發展趨勢。為完善國家廢棄物之管理政策,強化生產者責任,擴大新興廢棄物納管範圍,統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權,並導入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及健全債權保全與連帶責任機制,並保障國民健康及環境永續,爰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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