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配合2050淨零排放與零廢棄願景,朝循環經濟轉型,並同步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針對廢棄物流向管控不足及非法棄置風險檢討現行規定。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廢棄物流向追蹤與非法棄置防制,對環境永續、淨零目標推動及受污染地區居民有所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廢棄物處理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業者、製造業者、環保主管機關與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部分條文修正,案由載明朝循環經濟轉型、同步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檢討廢棄物流向管控與非法棄置規定,原始資料未附逐條條號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面對資源耗竭與淨零目標,需從線性經濟轉型循環經濟並補強流向管控與非法棄置規範;疑慮:制度大幅轉型對業者合規成本與行政量能是考驗,新舊法銜接細節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廢棄物清理法版本及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相關,宜整體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委員會審查2026-05-18
委員會審查2026-05-21
委員會發文2026-06-04
委員會發文2026-06-05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徐富癸、陳素月、黃捷等20人,鑒於我國面臨環境負荷超載、資源耗竭等挑戰,為實現西元2050年淨零排放之目標及零廢棄之願景,亟需從線性經濟轉型為循環經濟,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同步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針對廢棄物流向管控之機制不足及非法棄置引發環境風險等民眾高度關注議題,檢討本法現行規定,以提出相應之廢棄物管理機制,爰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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