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森林法部分條文,旨在加強保育我國森林資源及杜絕非法伐採林產物。主要新增及修正條文涉及森林管制及林產品進出口管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森林資源保育及杜絕非法伐採問題,維護生態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森林資源管理、林產品貿易及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新增第十七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一,及修正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五十六條之三等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森林保育,杜絕非法伐採,保護生態環境;疑慮:可能影響森林產業發展及增加行政監管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生態保育與經濟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為保育我國森林資源及杜絕非法伐採林產物,爰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主管機關得依據環境承載量,訂定人員、車輛、宿營及其他管制事項。(新增條文第十七條之二及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之三)
二、中央主管機關得管制林產品之輸入及輸出。(新增條文第四十五條之一及修正條文第五十六條之一)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森林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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