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主要是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並調整現行法規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相符,以保障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內的權益。此修正旨在落實原住民族在森林產物採取方面的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原住民族,解決其在傳統領域內採取森林產物權益的保障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和森林資源管理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其傳統文化和自用需求;疑慮:修正後可能影響森林資源管理效率,以及涉及的行政程序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修正案的意見,尤其是原住民族和森林資源管理部門的看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改制為農業部,且現行《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所稱「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不符,為落實保障原住民族在其地區依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需求採取森林產物之權益,爰擬具「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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