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強制國內貨運業納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以強化用路安全,確保貨運業者對於第三人損害填補落實。現行法規未明確規範貨運業強制納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存在制度漏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貨運業者,解決事故財務衝擊問題,落實企業責任與永續經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五條條文,強制貨運業納保第三人責任保險;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用路安全,確保第三人損害填補落實;疑慮:強制納保可能增加貨運業者成本,影響產業競爭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用路安全與貨運業者經營成本之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國內電商物流產業不斷成長、運量大幅增加,國內貨運業之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居高不下,惟現行公路法對於貨運業是否強制納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並無明確法律規範,實務上更有存在貨運業者無法納保情形,恐已形成嚴重制度漏洞。故為強化用路安全,確保貨運業者對於第三人損害填補落實,降低事故對於被害人與業者衍生之財務衝擊,兼顧貨運業企業責任與永續經營等目的,爰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路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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