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政府採購法》第98條,旨在將現行法規中「外勞」、「外籍勞工」等用語,修正為中性的「移工」,以落實平等精神和包容性社會。修正後有助改善移工相關用語的標籤化與歧視疑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移工群體,解決其被標籤化的問題,促進社會平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採購相關單位、雇主和移工群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政府採購法》第98條,將「外勞」、「外籍勞工」等用語改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國際公約精神,促進社會平等;疑慮:修正後可能對政府採購實務造成影響,相關配套措施需完善。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修正案的意見和可能影響,確保修正後的法規符合社會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廖偉翔等17人,鑒於移工於我國各產業人力缺口中扮演關鍵角色,對經濟穩定與社會照護貢獻卓越。然現行法規部分用語如「外勞」、「外籍勞工」等,於社會長期語境下易生標籤化與歧視疑慮。為具體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之平等精神,建構包容性社會,改以中性、專業之「移工」替代現行法律用語,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政府採購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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