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條」,提高違反水土保持規定之罰鍰額度與刑事責任強度,以強化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現行罰則過低,嚇阻效果不足,亟需加強管理與處罰力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周邊居民,解決山坡地開發風險與水土流失問題,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山坡地開發業者、周邊居民及水土保持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提高罰鍰額度為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修正第三項,提高刑度下限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提升行政罰與刑事責任強度;疑慮:罰鍰額度提高可能對合法業者造成負擔、刑事責任加重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衡酌管理強度與產業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