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該草案擬修正《水土保持法》第二條條文,主要是將主管機關由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以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後的法規調整;此修正旨在確保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確保法規的適用性和有效性;解決因組織改造而產生的法規不符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機關、特別是農業部和相關水利、土地管理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水土保持法》第二條條文中關於主管機關的名稱,將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主管機關名稱符合政府組織改造後的法規調整需求;疑慮:法規修正可能影響現行業務運作和權責劃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法規修正對現行業務和未來發展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有鑑於政府組織改造,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經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升格為農業部,為完善法規制度,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主管之法規,主管機關應修正為農業部,以確保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爰擬具「水土保持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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