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醫療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主要是為了因應近年來頻繁的醫療暴力事件,保護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及病患的生命安全與就醫權益。草案擬加重處罰妨礙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的行為,並強化警察機關的即時處置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及病患,維護其執業尊嚴和生命安全,確保醫療及救護業務順利執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及病患。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醫療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及病患的生命安全與就醫權益;疑慮:加重處罰可能引發人權爭議,警察機關即時處置措施可能流於形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注意各方意見的平衡與折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13,2026-03-1
交付審查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羅明才、廖偉翔、林沛祥等16人,鑑於近年醫療暴力事件頻仍,不僅嚴重破壞醫療秩序,更直接威脅醫事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及就醫者之生命安全與就醫權益,顯見現行法律對於醫療暴力之嚇阻仍不足。醫事及緊急醫療救護人員為捍衛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之核心力量,長期處於高壓、高風險環境,卻頻頻成為暴力攻擊對象,其身心安全及專業尊嚴均受嚴重侵害,並影響工作士氣。為捍衛其執業尊嚴,建構安全無虞之醫療與救護環境,並保障病患穩定照護之權益,爰擬具「醫療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妨礙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應加重處罰,並強化警察機關之即時處置措施,以有效嚇阻不法行為,確保醫療及救護業務順利執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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