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擬補發教師停聘期間的加給,以保障教師的薪資權益;現行法規僅補發本薪(年功薪),未納入加給。該草案旨在解決教師停聘期間待遇不完整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教師在停聘期間獲得完整的待遇,包括本薪(年功薪)和加給,解決教師待遇不公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增列停聘期間加給的補發項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師停聘期間應有完整的待遇保障;疑慮:補發加給可能增加學校財政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實施後對學校財政和教師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