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停聘後若無過錯被復職,現行法規只補發本薪,但教師的薪資結構包括本薪和固定加給,修正草案擬補發完整待遇,避免經濟懲罰效果。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擬具教師停聘期間待遇填補機制,以維護教師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教師在停聘後復職時獲得完整的待遇補償,解決現行法規對教師權益不周全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停聘期間的待遇應完整補發,包括本薪和固定加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教師權益,避免經濟懲罰效果;疑慮:增加學校財政負擔,可能濫用停聘制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需平衡教師權益與學校財政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