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5580000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1-2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主要針對組織參與者及擔任中間協力者新增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違背忠誠義務的行為,同時建立對錯假訊息及敵對宣傳的處置機制,以強化國安防護。草案共增訂及修正多個條文,以期遏止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強化對於境外敵對勢力的防範,減少國安漏洞;同時有助於落實國際公約關於禁止鼓吹戰爭精神的規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參與境外敵對勢力組織者、擔任中間協力者、現役軍人及公務員等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多個條文,包括增訂「單純參與組織者」的違法態樣、針對參與組織者增訂刑責、修正發展組織者的構成要件等,詳見草案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家安全防護、落實國際公約規定、遏止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疑慮:可能限制言論自由、增加法律規範的複雜性、對於網路言論的監管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國安需求與公民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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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6-01-16,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16,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李柏毅等17人,鑒於近年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樣態日益多元,現行《國家安全法》對於組織參與者及擔任中間協力者欠缺規範,且發起組織須證明「意圖危害國安」之主觀要件舉證困難,致生國安防護漏洞。考量為大陸地區及境外敵對勢力工作,或現役軍人、公務員違背忠誠義務,其危害程度更甚,應加重處罰以符罪責相當原則。此外,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鼓吹戰爭精神,並防杜利用網路進行認知作戰,實有必要建立對錯假訊息及敵對宣傳之處置機制,爰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增訂「單純參與組織者」之違法態樣。
二、針對參與組織者增訂刑責,並修正發展組織者之構成要件。
三、針對「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等」與「為外國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等」發展、參與相關組織或協助相關刺探行為之處罰,考量嚴重性有別,進行分級處理。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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