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主要針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吸收國人從事不法行為及網路散布危害國家安全訊息等問題進行規範,以強化國家安全防護機制。草案希望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設置適當限制與處理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強化安全防護,減少境外勢力滲透風險,維護社會安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人參與境外組織、散布網路訊息的人員,以及退休人員的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第十三條,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家安全、落實國際公約精神、防止境外勢力滲透;疑慮:限制言論自由、監管網路訊息可能影響資訊流通、草案執行成效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國家安全與個人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2-26,2025-12-3
交付審查2025-12-26,2025-12-3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沈發惠等20人,鑒於近年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日益多元,不僅在臺發展組織,並積極吸收國人從事刺探、洩密等行為;然現行《國家安全法》對於單純參與組織及中介協助者,尚欠缺明確處罰規定,致生國家安全漏洞。又對於發起、資助、操縱等行為,仍須證明具備危害國家安全之主觀意圖,實務上舉證困難,影響定罪成效。另有關喪失或追繳退休(職、伍)給與權利,須俟確定判決始得為之,程序曠日廢時,致追繳不易、嚇阻不足。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鼓吹戰爭之精神,並防杜境外敵對勢力藉由網路進行滲透及認知作戰,實有必要在兼顧言論自由之前提下,對鼓吹戰爭及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或財經安定之錯假訊息,設置適當的限制與處理機制,爰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三條)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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