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條,允許原住民族教育實施一貫制學制,不限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使國小、國中、高中至大學間形成制度化銜接體系。藉此落實原住民族教育主權,保障族群主導課程與學制安排。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原住民族學生在升學過程中不因制度隔閡中斷族語與文化學習,系統性培養兼具文化素養與專業能力之原住民族專才。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學生、學校和教育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條條文,擴大實施一貫制學制的適用範圍,由「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改為「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之需要」。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原住民族教育主權,保障族群主導課程與學制安排;疑慮:可能增加教育行政和資源分配的複雜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界對於教育資源、實施細節和可能影響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瑩等18人,鑒於原住民族教育按現行法規僅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可實施一貫制學制,忽略其他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工具亦有實施一貫制之需求。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主權,保障族群得以主導長期且連續之課程與學制安排,確保族語與文化學習在升學過程中不因制度隔閡而中斷,使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至大學校院間形成更廣泛且制度化之銜接體系,進而整合各類教育資源,系統性培養兼具文化素養與專業能力之原住民族專才,爰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條修正旨在深化原住民族教育之連續性與完整性。現行條文僅限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框架下實施一貫制學制,致使其他非屬實驗教育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工具在制度銜接上受限。本次修法遂改以「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之需要」為核心基準,擴張法律適用之彈性,明確允許建構跨學習階段之專班制度,使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至大學校院間得以形成更為廣泛且制度化之銜接體系。此舉能有效回應族群需求,確保族語與文化學習在升學過程中不因制度隔閡而中斷,並消除原條文僅籠統提及「一貫制」所產生之執行模糊空間。透過長期且連續之制度支持,保障族群得以主導課程與學制安排,落實原住民族教育主權,進而集中教育資源,系統性培養兼具文化素養與專業能力之原住民族專才,避免升學斷層。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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