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將長照業務整併,增設「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及「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以強化社會安全網和兒少保護;同時調整衛生福利部組織架構,統一業務職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兒童及少年,解決現行政策執行效能不佳和業務重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生福利部及其下屬機關的人員、需要長期照顧的人群、兒童及少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社會安全網、統一業務職掌、提升政策執行效能;疑慮:組織調整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業務整合需時間落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各方利益和需求,確保修正案能順利實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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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有鑑於我國人口結構持續變化並已邁入超高齡社會,惟現行長照業務分散於衛生福利部各掌理護理及社會福利等機關,影響政策執行效能,爰擬將業務整併;另鑑於臺灣少子女化情況日益嚴重,更須強化兒童及少年之健康促進、福利及權益保障,以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及健康促進,並強化社會安全網,為使事權統一及業務推展順利,擬增設「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及「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使組織職掌與現行法規一致。又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規劃業務現行分由社會保險司及中央健康保險署掌理,二者業務似有重疊未明之處,爰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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