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第二十條、第八十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主要調整招標條件、刪除申訴審議規則報請行政院的規定,以及用詞修正;目的是使法規更符合實際執行情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政府採購執行單位,使招標條件更清晰、申訴審議更有效率;解決現行法規與實際執行落差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採購執行單位、廠商及移工等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條刪除部分「者」、增列第六款;修正第八十條刪除行政院核定規定;修正第九十八條將「外籍勞工」改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法規更符合實際執行情形、提高執行效率;疑慮:刪除行政院核定規定可能降低監督層級、影響申訴審議公正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仔細評估修正條文對各方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6-01-09,2026-01-1
交付審查2026-01-09,2026-01-1
案由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為實際執行採購之情形,修正有關招標條件之修正,並刪除申訴審議規則報請行政院之規定,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條、第八十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修正第二十條,依體例刪除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者」,並增列第六款,以免有其他各款位涵蓋之情形。
二、修正第八十條,刪除採購申訴審議規則行政院核定之規定。
三、修正第九十八條,依平權及尊重之精神,將本條所定「外籍勞工」改為「移工」。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政府採購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